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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1页)

夏季第一个月第九天

探险队回国了,我没有回去。

在底比斯的废墟里,我拾到一把匕首。它是黄金做成的,简单流畅的线条和奢华耀眼的珠宝装饰,像是博物馆里图坦卡蒙珍宝匕首的完美复制品。但我知道它不是一件复制品,它是来自那个时代的,千真万确是来自那个时代的。我嗅得到冥府的焦土味道,干热的风,包裹死亡的布条在风中卷动散落。而那珠宝是被邪恶的神护着的,喷火毒龙的眼睛千年来闪着恶意的光。它的牙齿掉落一地,武士们一代接一代生长,残杀,伤口鲜花怒放。

没有告诉同行的任何队员,我把匕首藏进怀里。

这是重罪。但我难道能用什么法律来清算前世今生么?

在古老的年代,人们将祭祀的人牲捆绑在台上,匕首割断血管跳动的咽喉,烈火吞噬纯白的灵魂,于是神明满足地叹息。

血肉化为油脂,骨骼化为灰烬,灰烬混合着油脂流向下游。人们纷纷在河边洗濯衣裳,那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人造肥皂,神挑选的牺牲者以他们的残骸洗净了同胞们安享的人生。

可是祭品是没有名字的,有名字的是接受祭品的神。埃及人信仰着他们自己的神灵,大大小小不计其数。四千年前,光明显赫俨然为众神领袖的太阳神阿蒙不过是底比斯地区的一个小神。那时候人们崇拜彼大,崇拜沙克梅,崇拜赫拉斯,崇拜奥西里斯,崇拜梅斯肯特,崇拜伊西斯。每个人向着自己选择的神祈祷,单纯而虔诚。每个人相安无事地生活在彼此不同的信仰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其实埃及人并没有真的对神有过信仰。他们的神是只要得到祭品便安然叹息的一群。他们的信仰其实只是奔腾的尼罗河水,每一年带走旧的作物,带来崭新肥沃的土地和生机。

当同行的队员收拾行装赶往开罗机场时,我坐在山坡上,把玩着那价值连城的匕首。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它仍然锋利无伦。

当我抬起头,就能够看到一片绵延的绿地,丰饶繁茂的耕作带,再过去,远处是一片向地平线逐渐淡去的浅玫瑰色和紫色,分割这两种色彩的是银白色的尼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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